所謂金九銀十現在正是房地產火爆的時節,現在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開始青睞精裝修房,因為精裝修房讓消費者節省了很多裝修的時間。但是也有消費者擔心精裝修房的裝修質量不夠好,容易造成裝修污染,身體健康可能遭受損害。對此上海某律師事務所的張律師對大家所關心的問題作出了一些分析,希望有幫助。

一、室內空氣污染有法律明文規定嗎?
室內空氣污染問題適用于《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等強制性國家標準且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檢測問題也以法律的形式明確?!睹裼媒ㄖこ淌覂拳h境污染控制規范》規定,室內環境質量驗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嚴禁投入使用。所有民用建筑工程完工后,建設單位必須委托檢測單位對室內環境質量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工程將無法獲得竣工備案。

二、買房人能否以空氣污染問題為由要求退房?
現實中新房銷售格式合同極少對空氣質量問題做出約定,如果買房人當初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時,雙方未對空氣質量問題做出約定,要求退房的合同依據不是很充分。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裝修人委托企業對住宅室內進行裝飾裝修的,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裝修人可以委托有資格的檢測單位對空氣質量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返工,并由責任人承擔相應損失。也就是說如果空氣質量經檢測不合格,買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返工并且賠償損失。

針對室內環境污染,張律師提醒廣大購房者,首先,買房前可向房地產開發商索取對建筑場地土壤中氡濃度的檢測報告;對毛坯房建材中氡、氨濃度的檢測報告;對精裝房甲醛、苯、氨、氡,總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的檢測報告。其次,在商品房交付后入住前,最好委托有資質的成都甲醛檢測機構進行室內空氣毒物檢測和評價。最后,在目前商品房銷售格式合同中尚未約定“空氣質量”條款的情況下,購房者可以和開發商自行約定,把室內污染列入購房合同并增加相應的違約責任,作為出現問題的救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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